2歲男童遭幼兒園老師虐待長達6年。(示意圖/Pixabay)
已歇業的「快樂瑪麗安」補習班南海分校,其負責人及2名女老師2018年起對校內1名2歲男童施暴,3人除體罰、帶頭霸凌外,更以壓頭嗆水、空拋、提供腐敗食物、禁止上廁所等方式凌虐男童。最高法院依妨害幼童發展罪判負責人2年4個月徒刑。2女老師一審獲判6個月,得易科罰金後未上訴。全案定讞。
判決書指出,該名林姓負責人為快樂瑪麗安加盟商,卻與2名同性老師對男童施暴,造成男童就讀該校6年期間遭遇地獄般生活。3人除常用「愛的小手」敲打男童頭部及身體,還常故意把男童頭部壓進水桶或水池,使其嗆水,或命令半蹲、交互蹲跳、四肢撐椅做「桂河大橋」,與曾在冬天命令男童脫光再用冷水沖,甚至抓住腳踝旋轉甩出,造成男童左拇指骨折。
3人還會命令男童洗廁所,以及稱男童母親在醫院工作,所以男童身上有病毒、尿有細菌,命令男童上課戴口罩,其他學童不用,造成男童遭同學排斥,甚至無故禁止男童吃午餐、點心,或提供發霉、腐敗酸辣湯,以及禁止喝水、小便。
男童母親多次詢問負責人孩子經常受傷原因,但都遭負責人搪塞,且負責人事後還變本加厲虐待,導致男童回家不敢告訴家人,直到小學3年級才拜託父母轉至其他分校。男童之後透過報導得知「南海分校」有其他幼童受虐,並因回憶過去產生身心異狀,就醫後被診斷出PTSD,隨後說出自身遭遇。
男童出庭時指證負責人及2名女老師施虐,其中2老師坦承虐待男童,但負責人辯稱「沒必要對花錢來就讀的男童做這些事,也沒要求老師虐待他」,聲稱是男童及挾怨報復的離職老師編造不實指控。2020年一審法官判負責人3年10個月;2女師各6個月,得易科罰金18萬。負責人單獨上訴後,雖表示願意賠償20萬,但無法與家屬達成共識,二審高院改判2年4個月。負責人再度上訴後,遭最高法院駁回,全案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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